政策由来 |
两年大限"本应是悬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头上吊绳最细的那把利刃。自1999年4月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5号)》发布以来,尽管近期国土资源部接连下发通知,要求地方清理批而未用土地,依法处置闲置用地,但时至今日,这把"刀"鲜有真正"砍"向开发企业的。"不止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这么说。在开发企业和一些地方政府的调整下,这一原本有效的政策已被化解于无形。
由于土地闲置认定以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,而非签署土地出让合同为..... 【详情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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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方观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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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土资源部:在新下发的《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》中就提出,允许地方政府选择适当的方式,将一些扩大内需项目“移位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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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内专家表示:这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项目前期论证不足而无法开工的问题,例如,某地的垃圾处理厂,遭到周围居民反对,项目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。在此情况下,允许这些项目易地再建是可行的变通办法之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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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牛凤瑞说:国土部对批地的工作始终是从紧的,但是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的时候既要考虑到整体,又照顾区域的差异,指令和计划下发的时候允许有弹性,使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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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国土局:闲置土地如果拆迁困难,将由政府出面拆迁后再推向市场,但这一政策目前来看也仍未能有效推行,导致不少地块哪怕地处黄金地段仍未能按计划开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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